中国国旅: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7-08-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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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888 股票简称:中国国旅 公告编号:临2017-045

中国国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国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

年8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因

公司注册资本等信息发生变更,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 第六条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76,237,772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952,475,544 元。

元。

新增第十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公司设立中国

共产党的组织,党委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

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公司要建立

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

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依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有关规定,

公司设立共青团组织并开展相关活动。

第十九条: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976,237,772 股,公 公司股份总数为 1,952,475,544 股,公司发行

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1

新增第五章 党委

第九十六条 :

公司设立党委。党委设书记 1 名,其他党委成

员若干名。符合条件的党委成员可以通过法定

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

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

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同时,按规定设

立纪委。

第九十七条 :

公司党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

履行职责:

(一)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

彻执行,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战略决策,

国资委党委以及上级党组织有关重要工作部

署。

(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

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

结合。党委对董事会或总经理提名的人选进行

酝酿并提出意见建议,或者向董事会、总经理

推荐提名人选;会同董事会对拟任人选进行考

察,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建议。

(三)研究讨论公司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

管理事项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并

提出意见建议。

(四)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公司

思想政治工作、统战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

业文化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工作。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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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支持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

第一百零七条: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问题,应事先听取公司党

委的意见。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需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国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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