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17-45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8 日收到
公司董事杨裕钊先生《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杨裕钊先生持有公司
股份 8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108%,其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
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8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38%。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其中
公司任职 持股数
股东名称 占总股本比例 股权激励限 无限售流通
情况 量(股)
售股(股) 股(股)
杨裕钊 董事 840,000 0.1108% 588,000 252,00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因参与股权激励计划持有股份以及因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3、拟减持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拟减持数量不 拟减持股份不超过公
股东名称 备注
超过 (股) 司总股本比例
减持比例不超过本人所持
杨裕钊 180,000 0.0238%
有公司股份总数 25%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窗口期不得
减持)。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6、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董事杨裕钊先生曾作出关于股票锁定的承诺:本人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
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 1 年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
其所持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截至目前,杨裕钊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人
员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上述人员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
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
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三)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
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杨裕钊先生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