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780 证券简称:*ST 平能 公告编号:2017-027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 职务 内容和原因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ST 平能 股票代码 000780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平庄能源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张建忠 尹晓东
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镇哈河街平庄 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镇哈河街平庄
办公地址
能源公司 能源证券部
电话 0476-3328279,3328400 0476-3324281
电子信箱 pznyzjz@163.com pznyyxd@163.com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219,558,816.65 852,106,878.87 43.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35,597,716.11 -225,239,250.10 160.20%
1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136,487,051.52 -224,976,412.33 160.67%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410,179,415.72 -108,358,375.39 478.5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3 -0.22 159.0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3 -0.22 159.0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25% -5.33% 8.58%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5,455,732,415.24 5,308,803,437.46 2.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4,257,997,933.89 4,085,122,479.35 4.23%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57,774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内蒙古平庄煤
业(集团)有限 国有法人 61.42% 622,947,287
责任公司
北京紫光通信
科技集团有限 国有法人 1.90% 19,317,278
公司
中央汇金资产
管理有限责任 国有法人 0.92% 9,299,400
公司
姚建平 境内自然人 0.36% 3,688,880
北京合明壹号
境内非国有法
投资中心(有限 0.35% 3,532,553
人
合伙)
刘志军 境内自然人 0.32% 3,250,300
范晓艳 境内自然人 0.22% 2,229,800
徐巍 境内自然人 0.20% 2,000,000
陈坚 境内自然人 0.19% 1,952,000
添敖资产管理
(上海)有限公 境内非国有法
0.16% 1,610,000
司-添敖祥泰 人
私募基金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其他流通股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公
的说明 司其余股东未知其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是否为一致行动人。
前十大股东中,股东“刘志军”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780000 股,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
券账户持有 2470300 股,合计持有 3250300 股;股东“徐巍”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
明(如有)
户持有 2000000 股。
2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本公司主营业务为煤炭开采销售,公司煤炭品种为老年褐煤,变质程度低,为低质动力
煤,多用于发电、取暖及民用。2017年上半年,国家继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煤炭价格
出现了上涨。上半年,公司密切跟踪市场变化,加强市场研判,细分用户需求,及时、灵活
调整营销策略,精准对接市场,开展智慧营销,及时调整销售价格,增加销售收入。
2017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20亿元,同比增加43.12%;实现净利润1.36亿元,
同比增加利润160.20%。2017年上半年末,公司总资产54.56亿元,比年初增加2.77%;所有者
权益42.58亿元,比年初增加4.23%。2017年上半年煤炭销售结构为地销煤销量占74.63%,市
场煤销量占21.09%,电煤销量占4.28%。
公司2017年上半年经营业绩盈利的原因为:煤炭市场较好,煤炭销售价格上升较多,公
司2017年上半年煤炭平均销售价格为342.32元/吨,与上年同期172.97元/吨相比上涨169.35元/
吨,上涨幅度为97.91%。因煤炭售价提高增加煤炭收入48,201.40万元。
公司2017年上半年煤炭产量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较多,受西露天矿露天开采结束、西露天矿
深部开采技术改造尚未批复等因素影响,公司同比减少煤炭产量88.36万吨;公司2017年上半
年煤炭销售数量为284.62万吨,与上年同期371.41万吨相比减少86.79万吨,下降幅度23.37%,
因煤炭销量下降减少煤炭收入15,010.18万元。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
3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知》(财会[2017]15号)。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规范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
——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自2017年6月12
日起实施。
公司根据上述规则的修订对“政府补助”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所执行的政府补助相关会计政策是依据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印发的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
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制订的。
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所执行的政府补助相关会计政策依据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印发修订
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制订的。
变更日期
自2017年6月12日起执行。
公司执行会计政策变更的衔接说明:
1.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对2017年1月1日至《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施行日(2017年6月12
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