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平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7-08-30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0780 证券简称:*ST 平能 公告编号: 2017-028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9 日召

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本事项不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情况

(一)变更原因和背景

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

规范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在所有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实施。

公司根据上述规则的修订对“政府补助”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所执行的政府补助相关会计政策是依据财政部 2006 年 2

月 15 日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

则的通知》(财会[2006]3 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制订

的。

(三)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所执行的政府补助相关会计政策依据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制订的。

(四)变更日期

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执行。

公司执行会计政策变更的衔接说明:

1.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修订施行

日(2017 年 6 月 12 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后,政府补助会计处理方法描述对比情况如下:

序号 变更前政府补助会计处理方法的描述 变更后政府补助会计处理方法的描述

1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

延收益,按照所建造或购买的资产使用 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

年限分期计入营业外收入; 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

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

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

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

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2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

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 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

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 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

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企业已 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

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 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

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益。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

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

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

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

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企业日常

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3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存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存在相

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 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

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 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

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 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当期损益。 取得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1)直接拨

付给企业的,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

用;

(2)拨付给贷款银行的,由贷款银行

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企业提供贷款的,以实

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

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

借款费用。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后,财务报表列报的变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在利润表中增加“其他收益”科目列报,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前,本公司未发生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除上述财务报表列报改变外,其他由于《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

助》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

进行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

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

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要求,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为了执行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

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的相关要求,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况。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会计

政策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8 月 29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ST平能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从短期技术面看,近日消息面活跃,主力资金有大幅介入迹象,短期呈现震荡趋势。公司质地一般,市场关注意愿无明显变化。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