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80 证券简称:平庄能源 公告编号:2017-026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2017 年 8 月 19 日,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监事会以传真、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的通知》。
2.2017 年 8 月 29 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
会议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 3 名,
4.会议由公司监事主席杨培功先生主持,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记名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17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20亿元,同比增加43.12%;实现净利润1.36
亿元,同比增加利润160.20%。2017年上半年末,公司总资产54.56亿元,比年初增加
2.77%;所有者权益42.58亿元,比年初增加4.23%。2017年上半年煤炭销售结构为地
销煤销量占74.63%,市场煤销量占21.09%,电煤销量占4.28%。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
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规范政府
补助的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
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
业范围内施行,自2017年6月12日起实施。
公司根据上述规则的修订对“政府补助”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要求,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
影响。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30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