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 航B: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7-08-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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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200152 证券简称:山航 B 公告编号:2017-15

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

2017 年 4 月 28 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3 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实施。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5 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2017

年修订)》,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实施。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需要对会计

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日期:

以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7]13 号、财会[2017]15 号通知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依据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

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公司具体会计政策。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根据财政部新发布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

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

本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财务报表列报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

报表列报,对 2017 年 1 月 1 日之后发生的与日常活动有关且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单独列报,该变更对公

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2、除上述事项外,其他因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财务报表项

目及金额产生影响,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及审议情况

2017 年 8 月 29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 12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

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认为:经核查,公司依据《企业

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

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

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2017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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