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化科技:关于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事项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7-08-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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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17-085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9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进行调整事项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

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968号)核准,联化科技以

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0,135,334股,每股

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15.9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119,359,930.64

元,扣除发行费用22,990,302.3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096,369,628.27

元。本次募集资金已由公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于2017年1月3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已经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信会师验字[2017]第110002

号”《验资报告》。

根据联化科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际投入情况如下:

序 项目投资总 募集资金拟投入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号 额(万元) 金额(万元)

年产 400 吨 LT822、10 吨

1 TMEDA、20 吨 MACC、15 58,235.7 56,000 台州联化

吨 AMTB 医药中间体项目

2 年产 1,000 吨 LH-1 技改项目 30,070 30,000 盐城联化

年产 9,000 吨氨氧化系列产

3 17,980 16,000 盐城联化

品技改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 7,636.96 -

2017年3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用本次募集资金

14,108.22万元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如下

表:

单位:万元

截至 2017 年 3 月 20 日止以

募集资金置换的以自筹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金额

年产 400 吨 LT822、10 吨 TMEDA、20

1 12,370.33

吨 MACC、15 吨 AMTB 医药中间体项目

2 年产 9,000 吨氨氧化系列产品技改项目 1,737.89

合计 14,108.22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专项鉴证,

并于2017年3月26日出具了《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鉴证报

告》。

二、“年产 9,000 吨氨氧化系列产品技改项目”调整部分具体产

品种类、产量的情况

“年产 9,000 吨氨氧化系列产品技改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盐

城联化实施。盐城联化将利用江苏响水生态化工园配套的公用工程及

环保设施,购买相关设备,采用成熟的生产工艺,实施年产 9000 吨

氨氧化系列产品项目。该项目原计划具体生产公司成熟产品对氯苯腈、

邻氯苯腈、2,6-二氯苯腈、2-氰基-4-硝基苯胺、2-氰基-4-硝基-6-溴苯

胺等。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年产 9,000 吨氨氧化系列产品技改项

目”投资进展情况:

单位:万元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项目 总投资 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投资进度

年产 9,000 吨氨氧化

17,980 16,000 16.91%

系列产品技改项目

由于市场和外部环境发生变化,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公司从整体利益和产品布局的角度,将对“年产 9,000 吨氨氧化系列

产品技改项目”原计划生产的部分具体产品种类、产量进行调整。即

“年产 9,000 吨氨氧化系列产品技改项目”原方案生产五种产品,本

次调整为生产三种产品。调整掉的产品为:2-氰基-4-硝基-6-溴苯胺

(计划 500 吨)和 2-氰基-4-硝基苯胺(计划 1,000 吨)。

本次对“年产 9,000 吨氨氧化系列产品技改项目”原计划生产的

部分具体产品种类、产量进行调整,不影响项目建成后继续生产对氯

苯腈、邻氯苯腈、2,6-二氯苯腈等产品。

三、“年产 9,000 吨氨氧化系列产品技改项目”调整部分具体产

品生产的情况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对“年产 9,000 吨氨氧化系列产品技改项目”调整部分具

体产品种类、产量,是从公司整体利益和产品布局角度,本着审慎使

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原则进行的决策,有利于公司整

体利益。未来公司将根据具体生产经营情况,稳步推进各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建设,不断提升公司综合竞争能力。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

调整事项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事项系根

据项目实际情况谨慎作出的决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

们同意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事项。

经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对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事项系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谨慎作出的决定,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

监事一致同意《关于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事项》的议案,

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调整事项,

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

定的要求。本次调整事项是公司根据客观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符合

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联化科技本

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

4、保荐机构关于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事项的

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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