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17-78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
知于 2017 年 8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于 2017 年 8 月 29 日在常州市天
宁区青龙东路 639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董事长林金锡先生因公出差,经半数以上
董事推举,由董事林金汉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其中 5
名董事现场出席,林金锡先生、曾剑伟先生、黄柏达先生、仲鸣兰女士以通讯方
式表决。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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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此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
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
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
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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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因公司生产经营规模不断发展,为集中精力更好地履行董事长职责,将工作
重心集中于公司治理和战略规划,同时专注于公司新产品和新项目开发及实施,
林金锡先生请求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林金锡先生辞去总经理职务后,将继续担
任公司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征求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意见后,聘任林金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运营和
管理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原副总经理职务同时终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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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光伏贷业务提供回购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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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定于 2017 年 9 月 18 日召开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17 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