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利得 公告编号:2017-070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通知于2017年8月23日以直接发放、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8
月29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高利民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
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监事、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
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公
司拟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从不超过110,000万元(含110,000
万元)调减为不超过108,700万元(含108,700万元),并相应调整募集资金用途。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调整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行规模
1、调整前的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0,000.00万元(含110,000.00万元),具体募集
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2、调整后的发行规模
1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8,700.00万元(含108,700.00万元),具体募集
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及实施方式
1、调整前的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及实施方式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110,000.00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项目总投资中建 截至 2017 年 2
序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
项目名称 设期利息及铺底 月 28 日累积投
号 额(万元) 金(万元)
流动资金(万元) 入金额(万元)
年产 40,000 吨车用工
业丝和 30,000 吨高性
1 65,700.00 6,082.50 3,252.01 56,365.49
能轮胎帘子布技改项
目
年产 1,200 万平方米
2 38,100.00 3,540.00 - 34,560.00
环保石塑地板项目
年产 20 万吨功能性
3 45,254.00 2,710.00 - 19,074.51
聚酯项目
合 计 149,054.00 12,332.50 3,252.01 110,000.00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149,054.00万元。其中,
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中建设期利息及铺底流动资金合计12,332.50万元由公司自筹资金
解决,该部分款项不计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年产20万吨功能性聚酯项目投资总额
扣除建设期利息及铺底流动资金后,另有23,469.49万元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该部
分款项不计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在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召开前已对上述
部分投资项目先期投入,截至2017年2月28日累计已投资3,252.01万元,该部分款项
不计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
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
资金或其它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本次募集资金的实施主体为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实施事宜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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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
2、调整后的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及实施方式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108,700.00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项目总投资中建 截至 2017 年 2
序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
项目名称 设期利息及铺底 月 28 日累积投
号 额(万元) 金(万元)
流动资金(万元) 入金额(万元)
年产 40,000 吨车用工
业丝和 30,000 吨高性
1 65,700.00 6,082.50 3,252.01 56,365.49
能轮胎帘子布技改项
目
年产 1,200 万平方米
2 38,100.00 3,540.00 - 34,560.00
环保石塑地板项目
年产 20 万吨功能性
3 45,254.00 2,710.00 - 17,774.51
聚酯项目
合 计 149,054.00 12,332.50 3,252.01 108,700.00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149,054.00万元。其中,
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中建设期利息及铺底流动资金合计12,332.50万元由公司自筹资金
解决,该部分款项不计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年产20万吨功能性聚酯项目投资总额
扣除建设期利息及铺底流动资金后,另有24,769.49万元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该部
分款项不计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在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召开前已对上述
部分投资项目先期投入,截至2017年2月28日累计已投资3,252.01万元,该部分款项
不计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
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
资金或其它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本次募集资金的实施主体为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实施事宜由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2)具体内
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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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董事会制定的《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预案(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董事会制定的《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 券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可 行 性 分 析 报 告 ( 修 订 稿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鉴于本次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
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中国
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
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就本次可
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调整,
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公告(修订稿)》(公
告编号2017-073),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
报》。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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