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41 证券简称:众业达 公告编号:2017-67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合同履约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众业达(上
海)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照明科技”)和飞利浦照明(中国)投资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利浦”)签署《非独家经销协议》以及《用于飞利浦专业
批发渠道产品的经销的专用商业条款》、《用于飞利浦照明专业渠道工程灯具产
品的经销的专用商业条款》、《用于飞利浦照明区域批发产品的经销的专用商业
条款》、《用于飞利浦照明区域经销产品的经销的专用商业条款》、《用于飞利
浦照明品牌零售渠道产品的经销的专用商业条款》、《用于飞利浦照明开关电工
渠道产品的经销的专用商业条款》(以下合称“主合同”)。公司拟出具《保证
函》,为上述主合同提供履约保证担保,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办理相关
手续及签署相关文件。
2、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合同履约担保的议案》。
3、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被担保方概况
企业名称:众业达(上海)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8MA1G31P28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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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止园路291、293、295号1幢1-2层
法定代表人:许创亮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6 年 3 月 14 日
经营范围:在照明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灯具、五金交电、家居用品、计算机软硬件、通讯设备、电子产品、仪器仪表、
办公用品、机械设备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关系:照明科技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17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7,521,524.94 30,591,278.20
负债总额 19,551,007.67 16,893,063.75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 0
流动负债总额 19,551,007.67 16,893,063.75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 -
其中:担保 - -
抵押 - -
诉讼与仲裁事项 - -
净资产 17,970,517.27 13,698,214.45
营业收入 36,843,435.50 34,255,491.58
利润总额 -2,038,879.39 -4,287,304.06
净利润 -2,029,482.73 -4,272,302.82
4、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无外部评级。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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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担保金额:8,680万元
2、担保期限:主合同的有效期内及主合同终止之后二(2)年内
3、担保内容:为照明科技与飞利浦签署的主合同中的全部付款义务、责任、
及承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包括照明科技在主合同项下按时、足额向飞利浦支付
包括货款在内的任何款项的义务以及与此相关的违约责任),在飞利浦提出要求
后的三(3)个工作日内按要求承担保证责任。
在保证函终止之后,公司在终止日或之前在保证函下已经产生的义务和责任
不受影响,且在保证函终止日或之前已经根据保证函主张的索赔不受影响。
四、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的原因:此次担保有利于照明科技进一步拓展市场、开展业务,
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2、照明科技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有控制权,此次提供合
同履约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上述担保事项不存在与中国证
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
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
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金额为 19,860,631.25 元人民
币,占公司 2016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0.58%。本次拟提供的担保金额 8,680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 2016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2.54%。此外,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
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非独家经销协议》以及《用于飞利浦专业批发渠道产品的经销的专用
商业条款》、《用于飞利浦照明专业渠道工程灯具产品的经销的专用商业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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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飞利浦照明区域批发产品的经销的专用商业条款》、《用于飞利浦照明区
域经销产品的经销的专用商业条款》、《用于飞利浦照明品牌零售渠道产品的经
销的专用商业条款》、《用于飞利浦照明开关电工渠道产品的经销的专用商业条
款》。
特此公告。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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