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17-77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17 年 8 月 29 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
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9 月 18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 9 月 17 日至 9 月 1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1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17 日下午 15:00—2017 年 9 月
18 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
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
会,如果同一表决权同时出现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的,以现场投票结果为准,同
一表决权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
投票结果为准。
5、股权登记日:2017 年 9 月 12 日
6、出席对象:
(1)截至 2017 年 9 月 12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上述股东可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
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 639 号常州亚玛顿股
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本
次会议拟审议的议案如下:
1、审议《关于为公司光伏贷业务提供回购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上述议案已经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8 月 30 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17 年 9 月 13 日-15 日,上午 9:00 至 11:30,下
午 13:30 至 15:30;
2、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 639 号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
司证券事务部,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
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在 2017
年 9 月 15 日下午 15:30 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
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一。
五、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芹、金振华
联系电话:(0519)88880015-8353
联系传真:(0519)88880017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 639 号本公司证券事务部
2、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
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附件一: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登记表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一: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623
2、投票简称:“亚玛投票”。
3、投票时间:2017 年 9 月 1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
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亚玛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
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案,1
元代表议案一,2 元代表议案二,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
申报。
表一: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全部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 100.00
1 《关于为公司光伏贷业务提供回购担保的议案》 1.00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表二: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
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
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17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18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
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
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公司可以写明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
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
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
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
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投票结果查询。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可通过证券营业部查
询投票结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可于投票当日下午 18:00 后登陆互联
网投票系统,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的结果。
附件二: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常州亚玛顿股份
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
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序号 内 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为公司光伏贷业务提供回购担保的议案
附注:
1、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的表决做出明确指示,则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如欲投赞成票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
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3、授权委托书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姓名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 法人股东法定代
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表人姓名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的姓名/名称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箱
股东签字/
法人股东盖章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 2017 年 9 月 15 日(星期五)
15:30 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