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6 证券简称:兴森科技 公告编号:2017-08-042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于 2017 年 8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28 日下午 14:00 在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光谱中
路 33 号子公司广州兴森快捷电路科技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到 3 人。
4、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燕女士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兴森
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
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 号)、《关
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审议《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
文及其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内容和编制审议程序进行了全
面了解和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公司监事会印章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