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常山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要求,
通过认真核查后,就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情况发表如下专项说明
及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本公司资金问题,
也没有以前期间发生延续到本报告期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不存在以其他方
式变相资金占用的情况。
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为 221,682.08 万元,其中公
司与子公司之间担保为 220,682.08 万元,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为 1,000.00
万元。不存在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
过 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均通过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
对外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履行了对外担保的信息披露义务,如实披露了公司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资金被
占用及违规担保行为,控制了对外担保风险,有效保障了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史静敏 袁宗琦 李质仙 李量
2017 年 8 月 29 日
石家庄常山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石家庄常山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
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经核查,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独立董事:史静敏 袁宗琦 李质仙 李量
2017 年 8 月 29 日
石家庄常山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石家庄
常山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石家庄常山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作为石家庄常山纺织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认真审议
相关资料,对公司董事会六届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石家庄常山纺织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财会〔2017〕15 号)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及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
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史静敏 袁宗琦 李质仙 李量
2017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