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青集团: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7-08-30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7-086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2017年6月12日

2、会计政策变更原因:根据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

补助》(财会〔2017〕15号),公司对 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

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

进行调整。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2006年2月15 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

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

3 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

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的影响是报表会计科目的列示,对 2017 年 1-6 月

财务报表利润表累积影响为:“其他收益”科目增加27,331,020.51元,“营业

外收入”科目减少27,331,020.51元,政策变更不影响报告期内盈利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依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

〔2017〕15 号)的要求,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 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因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非公司自主性变更,监事会、独立董事无需发表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9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长青集团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