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向优普电子(苏州)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作为南通江海电
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海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
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对江海股份向优普电子(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优普”)
提供委托贷款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委托贷款事项概述
1、委托贷款金额、来源及期限
公司为有效地运用自有资金,支持本公司的孙公司苏州优普生产经营,拟以
自有资金通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向苏州优普提供 5,000 万元的银
行委托贷款,期限 12 个月,委托贷款利率按商业银行同档次同期贷款利率执行,
定价合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贷款主要用途
公司向苏州优普提供的委托贷款主要用于生产所需的流动资金。
3、贷款利率
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与苏州优普结算贷款利息。
4、审批程序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待股东大会审
议。公司向苏州优普提供的委托贷款利率按商业银行同档次同期贷款利率执行。
二、贷款接受方基本情况
优普电子(苏州)有限公司
优普电子(苏州)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9 年 10 月 10 日 ,注册资本 8,787
万元,注册地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运东大道 1618,经营范围:生产金属化膜电
容器、平贴式电容器等,销售自产产品。法定代表人:丁继华。股权结构:南通
新江海动力电子有限公司拥有股权 8,787 万,占注册资本的 100%,系本公司的
孙公司。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优普电子的资产总额为 21,250.04 万元,负债总额为
15,636.42 万元,净资产为 5,613.62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73.58%;实现营业收
入 4,704.99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70.22%;实现净利润-471.03 万元,较上年
同期上升 59.21%。(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苏州优普出现财务困境、现金流转困难,没有出现资不抵债、破产、清算及
其他严重影响还款能力的情形。
三、提供委托贷款的原因
公司向苏州优普提供的委托贷款主要用于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向苏州优普提供委托贷款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程序,该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待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本次提供委托贷款事项符合公司发展薄膜电容器产品的战略思路,
贷款利率合理,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向苏州优普提供委托贷款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
司向优普电子(苏州)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核查意见》)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史玉文 张怿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7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