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锦:关于董事辞职及增补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7-08-30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0735 证券简称:新华锦 公告编号:2017-057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及增补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

事张航女士的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原因张航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

事职务,其在公司的任职至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董事之

日止。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张航女士的辞职未导

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将按照

法定程序,尽快完成增补董事的选举工作。公司董事会对张航女士在任职期间所做

的贡献表示感谢。

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锦集团”)提名孙

皓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增补董事候选人(孙皓女士简历附后)。经公司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认为孙皓女士作为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能够胜任董事岗位职责要求。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8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增补董事的议案》,一致同意增补孙皓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事项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上述增补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社会资历、

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并已征得被提名人同意,被提名人具有从事董事

的工作经验和经营管理资历,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

孙皓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不得任职董事的情形,以及被中国

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鲁锦集团提名孙皓女士为董事候选

人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孙皓女士作为公司第

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30 日

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孙皓,女,出生于 1972 年 12 月 7 日,企业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

1995 年 8 月至 2003 年 8 月,历任山东工艺进出口公司业务员、科长、部门经

理;2003 年 9 月至 2005 年 12 月,任新华锦集团山东海诚进出口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05 年 12 月至 2006 年 12 月,任新华锦集团山东海舜国际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7

年 1 月至今,任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贸易发展部部长。目前担任山东永盛国际货运

有限公司、山东新华锦纺织有限公司及山东海川商贸有限公司董事职务。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新华锦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