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种子酒: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7-08-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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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99 证券简称:金种子酒 公告编号:临 2017-021

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 年 4 月 28 日,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7]13 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

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施行。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7]15 号关于印发《企

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2017 年修订)》的通知,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为了执行上述会计政策规定而进行调整,不涉及

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2017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

会[2017]15 号)的要求,公司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

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2017 年

1-6 月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金额为 2,976,282.35 元,营业外收入减少

2,976,282.35 元。该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 2017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

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的规定,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施行该新准则,该

新准则的施行未对公司 2017 年半年度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公司 2017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

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公司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

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

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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