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75 证券简称:美都能源 公告编号:2017-060
债券代码:122408 债券简称:15美都债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二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8 月 19 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29
日上午 11:00 在杭州市密渡桥路 70 号美都恒升名楼 3 楼公司会议室准时召开。
会议应到 3 人,实到 3 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以现场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 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审核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并认真阅读了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7年半年度的经营
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
规定的行为。
因此,监事会保证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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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审议《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变更原因: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7]15号关于印发修订《企
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
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政策变化进行的调整,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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