羚锐制药: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7-08-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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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85 证券简称:羚锐制药 编号:临 2017-031 号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要求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

新准则要求,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

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

支。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表“其他收益”项

目,反映应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企业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

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新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

根据新准则进行调整,可比会计期间的财务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2017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

会[2017] 15 号)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

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具体变

动如下:2017 年 1-6 月公司“其他收益”科目增加 2,489,834.72 元,“营业外

收入”科目减少 2,489,834.72 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除上

述事项外,该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其他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

行追溯调整。

三、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

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

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

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

调整后公司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4、公司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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