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 2017 年 8 月-12 月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 2017 年 8 月-12
月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及下属公司与关联方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
审查。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对
2017 年 8 月-12 月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估计,交易的定价以市场
价格为基础,同时参照公司与其他公司发生同类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交易按照自
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葛明先生在审议该议案时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杜民、葛俊、卓福民
2017 年 8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