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0 证券简称:安控科技 公告编码:2017-209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一、关于全资二级子公司杭州安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
公司及公司股东提供关联担保的独立意见
为了满足日常经营所需,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杭州安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杭州安控”)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人民币 4,500 万元,贷款期限一年。公司连同公司股东俞凌、董爱民共同
拟为杭州安控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4,5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一年,免于支付担保费用。
公司及公司股东俞凌、董爱民对杭州安控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其正常资金需
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及决策
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全资二级子公司杭州青鸟电子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
及公司股东提供关联担保的独立意见
为了满足日常经营所需,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杭州青鸟电子有限公司(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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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称“杭州青鸟”)拟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人民币 5,000 万元,贷款期限一年。公司连同公司股东俞凌、董爱民共同拟为杭
州青鸟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5,000 万
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一年,免于支付担保费用。
公司及公司股东俞凌、董爱民对杭州青鸟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其正常资金需
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及决策
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控股二级子公司郑州鑫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
额度暨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为了满足日常经营所需,公司的控股二级子公司郑州鑫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郑州鑫胜”)拟向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 1,000 万元综
合授信额度,贷款期限一年。公司连同郑州鑫胜总经理姚海峰(持有郑州鑫胜
48.39%股权)拟共同为郑州鑫胜向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 1,000 万元
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一年,免于支付担保费用。
本次担保事项体现了公司对郑州鑫胜的支持,有利于满足其正常资金需求,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全资一级子公司北京泽天盛海油田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办理融资租
赁业务暨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提供关联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全资一级子公司北京泽天盛海油田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天
盛海”)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的开展,有利于泽天盛海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
本,有利于保证其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本次担保事项体现了公司及公司控股股
东对泽天盛海的支持,满足其正常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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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俞鹂、李量、杨耕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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