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0 证券简称:安控科技 公告编码:2017‐210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二级子公司杭州安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及公司股东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概述
为了满足日常经营所需,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全资二级子公司杭州安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安控”)拟向交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4,500 万元,贷款期限
一年。公司连同公司股东俞凌、董爱民共同拟为杭州安控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杭州西湖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4,5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
限一年,免于支付担保费用。公司授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俞凌向交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全权办理此授信事宜,被授权人有权在相关法律文
本上签字,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公司承担。
2、关联关系
(1)俞凌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股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有公司股份 219,947,93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94%;
(2)董爱民先生为公司董事及持股 5%以上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有
公司股份 58,200,15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0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的规定,本
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全资二级子公司杭州安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及
公司股东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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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涉及到关联交易且杭州安控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关联董事俞凌先生、董爱民先生回避了该事项的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授信额度/
被担保方 与公司关系 融资银行 担保期限 担保方/担保类型
担保金额
交通银行股
杭州安控环
全资二级子 份有限公司 公司、俞凌、董爱民
保科技有限 4,500 一年
公司 杭州西湖支 /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
行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杭州安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住所:杭州富阳区春江街道江南路178号
4、法定代表人:陆凤鸣
5、注册资本:叁仟万元整
6、成立日期:2008年07月17日
7、营业期限:2008年07月17日至2028年07月16日止
8、经营范围:环境监测设备系统集成;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维护;计算机信
息系统集成及外围设备、机械电器设备、办公设备、建筑材料、化工产品(除化
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五金交电、通讯设备(除无线发射设备)、环保监
测设备配套材料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成果转让;环
境保护与污染治理的技术咨询服务;环境工程、污水治理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
程、垃圾处理工程、地基基础工程、建筑幕墙工程、水利工程施工;E680X数据
采转输仪、E681XTOC在线监测仪、E682XCOD在线监测仪生产。
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杭州安控为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公司全资一级子
公司浙江安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安控”)持有杭州安控10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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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控科技
100%
浙江安控
100%
杭州安控
10、杭州安控基本财务信息
单位:元
财务指标 2017 年 0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23,508,704.10 280,333,738.58
负债总额 151,087,596.97 212,552,389.83
净资产 72,421,107.13 67,781,348.75
营业收入 44,476,610.73 133,644,911.41
利润总额 5,339,572.94 17,928,193.00
净利润 4,537,890.80 15,246,949.33
注:2017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2016 年度财务报告业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担保方: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俞凌、董爱民
2、被担保方:杭州安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担保金额:人民币 4,500 万元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5、担保期限:一年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担保事项有利于满足杭州安控正常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体现了公司及持股 5%以
上股东对子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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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公司股东俞凌、董爱民对杭州安控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其正常资金需
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及决策
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关联担保情况及逾期担保情况
1、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自 2017 年 7 月 12 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已履行
完毕总额为 22,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
额为人民币 39,300 万元(不含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全部担保),全部为公司
与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
益)的比例为 30.89%。公司及其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况,亦
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全部担保生效后,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 54,800
万元,全部为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
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 43.07%。
2、关联担保情况
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与俞凌先生已发生
的关联担保总金额为 84,500 万元(不含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全部担保);公
司及其子公司与董爱民先生已发生的关联担保总金额为 77,000 万元(不含本次
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全部担保)。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全部担保生效后,公司及其子公司与俞凌先生已发生
的关联担保总金额为 99,000 万元;公司及其子公司与董爱民先生已发生的关联
担保总金额为 86,500 万元。
3、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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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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