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轮胎A: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7-08-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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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作为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就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经认真查阅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是根据财政部颁发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

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巫志声、龙 哲

覃桂生、毕 焱

二 O 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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