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2 证券简称:融钰集团 公告编号:2017-094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29 日上午 10:00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17
年 8 月 19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7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名。此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与会董事
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7 年 8 月 30 日公告;《融钰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2017 年 8 月
30 日公告。
二、审议通过《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7 年 8 月 30 日公告。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7 年 8 月 30 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鉴于今年以来财政部颁布及修订了有关会计准则,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
置组和终止经营》 和 2017 年 5 月 10 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
助》中的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
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7 年 8 月 30 日公告。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7 年 8 月 30 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备查文件
1、《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3、《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