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2 证券简称:上峰水泥 公告编号:2017-071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于 2017 年 8 月 29 日上午 10:00 时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8 月 18 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
事 9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俞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
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独立董事对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议案
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张,反对票 0 张,弃权票 0 张,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 2017 年 8 月 31 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的《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摘要
公告编号[2017-075])。
二、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财务结构,减少应收票据占用公司资金,提高公司票据收益,降
低公司票据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
5 亿元的票据池业务。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 年,开展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张,反对票 0 张,弃权票 0 张,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 2017 年 8 月 31 日《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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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的《关于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7-073])。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17 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提议于 2017 年 9 月 14 日下午 14:30 时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
738 号西溪乐谷创意产业园 1 幢 E 单元会议室召开公司 2017 年度第五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开展票据池业
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张,反对票 0 张,弃权票 0 张,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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