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89 证券简称:黔轮胎 A 公告编号:2017-029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
会议的通知于 2017 年 8 月 21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各位董事
发出,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28 日上午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
的董事 10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10 名(其中独立董事巫志声先生、龙哲先生、
覃桂生先生、毕焱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会及表决),2 名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会
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马世春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充分审议,形成
如下决议:
一、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
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二、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 年修订)》及贵阳市国资委《关
于抓紧修订并将党建工作要求纳入公司章程的通知》(筑国资通〔2017〕34 号)
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1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1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 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
章程。 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
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
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贵州省人民政府黔府函(1995)148 公司经贵州省人民政府黔府函(1995)148
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审 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审
2 字(1995)85 号批准,以募集设立方式 字(1995)85 号批准,以募集设立方式
设立,在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 设立,在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
记,于 1996 年 1 月 29 日取得营业执照, 记,于 1996 年 1 月 29 日取得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号 5200001202715。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915200002144305326。
第十八条 公司发起人为原贵州轮胎厂, 第十八条 公司发起人为原贵州轮胎厂,
1996 年 1 月 6 日以资产认购公司股份 1996 年 1 月 6 日以资产认购公司股份
7,855 万股,发起人股份由原贵阳市国有 7,855 万股,发起人股份由原贵阳市国有
资产管理办公室持有。 资产管理办公室持有。1997 年 2 月,贵
阳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成立,发起人股份
持有人变更为贵阳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3 2004 年 4 月,贵阳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
公司通过行政划拨方式取得原贵阳市国
有资产管理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011
年 12 月,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复,贵阳市
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
份无偿划转至贵阳市工业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
第四十四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 第四十四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
点为公司住所地。 点为公司住所地。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
4
开。公司还可以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 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
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 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
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5 第六十八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 第六十八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
2
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 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
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
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
的一名董事主持。
第七十九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 第七十九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
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 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
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
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
的股份总数。 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
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6
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
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
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
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
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
得 对 征 集 投票 权 提 出 最低 持 股 比 例限
制。
第一百一十九条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 第一百一十九条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
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 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
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 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
7
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 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
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 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在第七章后增加一章,即:
第八章 党委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根据《党章》规
定,设立中国共产党贵州轮胎股份有限
8
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党委”)。
公司党委设党委书记 1 名,党委副书记
和其他党委委员的职数按上级党组织批
复设置。
3
符合条件的公司党委成员可以通过法定
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
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
的党员可以按照规定和程序进入公司党
委。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根据《党章》的
规定,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党务工
作人员,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纳
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
费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党委行使下列职
权:
(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据《党章》
和其他党内法规开展工作;
(二)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在本公司的贯彻执行,落实党中央、国
务院重大战略决策及上级党组织有关重
要工作部署;
(三)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
(四)研究部署公司党的建设工作,加
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
(五)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企业重大生
产经营管理事项的前置程序要求,先行
讨论研究公司改革发展、生产经营、干
部人事和分配以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等
重大事项,再由董事会或经理层作出决
定;
(六)全心全意依靠依靠职工群众,领
导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和工会、共青团等
群众组织,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
(七)研究其他应由公司党委决定的事
项。
增加该章节后,原《公司章程》后续章节
4
及条款序号依次顺延。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巨 潮 资 讯 网 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
9 [http://www.cninfo.com.cn] 为 刊 登 公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为
司公告和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刊登公司公告和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
媒体。
第二百零四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 第二百零七条 本章程经本公司股东大
10
行。 会通过后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等相关要求,
拟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十条 公司在其住所地召开股东大 第二十条 公司在其住所地召开股东大
会。 会。
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 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
召开。公司可以采用安全、经济、便捷 召开,并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
的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 国证监会或公司章程的规定,采用安全、
1 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 经济、便捷的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
会的,视为出席。 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 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在授权范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
围内行使表决权。 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在授权范
围内行使表决权。
第三十一条 股东与股东大会拟审议事 第三十一条 股东与股东大会拟审议事
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当回避表决,其所持 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当回避表决,其所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 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
2 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
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 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
股份总数。 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5
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
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
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
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
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
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
限制。
第四十五条 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内容违 第四十五条 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内容违
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限制或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 者阻挠中小投资者依法行使投票权,不
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 得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
3 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
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 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
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 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销变更登记。 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
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
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
销变更登记。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
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拟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相应修
订。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七条 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第七条 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
1
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 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
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长召集和主 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
6
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 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
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 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召集和主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的议案》(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
资讯网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六、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17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