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
召开时间: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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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
关于续聘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向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提交公司《关于续聘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17 年度的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17 年
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公
司于 2017 年 3 月 17 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 2017 年度审
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以上提案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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