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
的独立董事,公司已将相关事项提前与我们充分沟通并取得我们的事前认可,基
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实和审议,并作出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与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亦未发生对外担保。
二 、关于续聘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1、此次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规定,能够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
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之前与公司的
合作过程中体现出较好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能够满足对公司 2017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续聘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变更后的会计
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更为客观、公
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宗士才、钱凯、王悦
2017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