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化实华: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7-08-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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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人作为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通知、指引等规定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基于独立客观判断,发

表如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

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相关要求

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

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不

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海波、杨丽芳、咸海波

独立董事(签名):

2017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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