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化实华: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7-08-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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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37 证券简称:茂化实华 公告编号:2017-027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年

8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

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对《企

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自2017年6月12

日起施行。

2、变更日期:2017年6月12日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

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

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

会〔2017〕15 号)。

5、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7年8月2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印发关于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

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公司在利润表中的“营

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 “其他收益”项目。与企业日常活

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

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本次修订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

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依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

助》(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

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

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

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

3、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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