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37 证券简称:茂化实华 公告编号:2017-027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年
8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
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对《企
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自2017年6月12
日起施行。
2、变更日期:2017年6月12日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
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
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
会〔2017〕15 号)。
5、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7年8月2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印发关于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
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公司在利润表中的“营
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 “其他收益”项目。与企业日常活
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
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本次修订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
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依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
助》(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
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
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
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
3、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