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光科技: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及授权延期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7-08-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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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03 证券简称:聚光科技 公告编号:2017-050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及授权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延期概述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19日召

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

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

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该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上述

议案的有效期为自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即上

述议案将于2017年9月18日到期。

2017年7月5日,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行审核委员审核通过。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于2017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延期的议案》和《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本次授权决议的有效期,使

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决议的有效期至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上述议案之日起12个月后到期。因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在分红派息实施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由24.45元/股调整为24.30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

发行数量由原来的不超过3,000万股调整为不超过30,185,184股。除延长非公开发

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的有效期及上述因利润分配调整

发行股份数量和价格以外,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本次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授权延期的相关议案需经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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