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22 证券简称:吉峰农机 编号:2017-065
吉峰农机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吉峰农机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17 年 08 月 28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08 月
17 日以专人送达和通讯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
方式进行,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新明先生主持,经过认真
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7 年半年度报告》、《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于 2017 年 8 月 29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2017 年半年度报
告>的提示性公告》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本议案经投票表决,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的通知》要求进行的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通过本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议案经投票表决,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吉峰农机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