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3 证券简称:聚光科技 公告编号:2017-053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光科技”或“”公司”)
于2017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公司会计政策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
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颁布了《关于修订<企业会计准则
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公司须对原会计政策进行
相应变更,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
日至2017年6月12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前述会计准则进行调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
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
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
(四)变更时间:2017年6月12日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
会[2017]15号)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
政府补助,从“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其他收益”项目,并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
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该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
响。
除上述事项外,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财务报表项
目及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
《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对财务报表科目进
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颁布的《关于印发修
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对
公司涉及的业务核算进行了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使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
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及所有
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