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43 证券简称:瑞丰高材 公告编号:2017-062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26 日下午 4:00 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8 月 15 日以
书面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齐元玉先生主持,会议采取表决票方式
进行了表决。会议应到监事 3 名,现场实到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审核后认为:
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格式
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该半年度报告所包含的
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公司 2017 年 1-6 月的经营情况、经营成果
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经与会监事表决:同意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表决通过。
二、《关于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 2017 年上半年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经与会监事表决:同意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表决通过。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全体监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通知文件
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与会监事表决:同意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表决通过。
四、《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
全体监事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
披露质量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我们认真审核公司本次坏账核销的情况,认为本
次坏账核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的财务真实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
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坏账核销事项。
经与会监事表决:同意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