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44 证券简称:双杰电气 公告编号:2017-084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双杰电气”)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编制的《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及询问公司相关人员后,我们认为,公司募集资金 2017 年半年度的存放和实际
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
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
放和实际使用的违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 关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
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
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
《对外担保制度》、《对外投资制度》等项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 2017 年
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
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
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本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本公司的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任何非法
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3、公司已建立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报告期内,为抓住动力锂电池快速
发展的市场机遇,满足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东皋膜”)的营运需求,
公司拟为该公司申请银行贷款业务提供保证担保。
天津东皋膜本次拟向某一家或多家银行借款,借款本金合计不超过 1 亿元人
民币,公司拟为其提供保证担保。天津东皋膜将以其拥有的全部资产提供保证反
担保,以厂房、综合楼等资产为公司提供抵押反担保(相应手续待签订反担保协
议后办理),其他股东(合计持有 57.72%的出资额)向双杰电气提供反担保(另
持有天津东皋膜 11.28%股权的股东因作为上市证券公司子公司、国有投资基金
等,受自身章程约束而无法提供反担保)。上述担保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履行了
必要的审议程序。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使公司的会
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关于使用配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以配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
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
务成本。
公司本次使用配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决策程序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以配
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字:
张 金
2017 年 8 月 28 日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字:
张云龙
2017 年 8 月 28 日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字:
闵 勇
2017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