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先认可函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作为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认真阅读了由公司证券投资部提交的
《关于子公司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相关资料,基于个人独立
判断,现就上述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关于子公司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事项
福建科泰德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泰德”)由于设立时间
尚短,尚未取得原材料保税进出口手续、出口资质证书等进出口所必须的
手续,为尽快开展各项生产经营业务,科泰德与其关联主体间发生了原材
料及产成品采购销售等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
上述关联交易系科泰德设立初期正常业务经营需要,交易以市场公允
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且科泰德管理层已对未来消除关联交易及归还往来款
项作出了计划,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
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的
利益,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关于子公司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提
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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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
先认可函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袁树民
葛定昆
田海星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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