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刚玻璃: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7-08-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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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

监发[2005]120号)等有关规定,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

立场,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就有

关情况发表以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

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

在为公司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

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事项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事项。

独立董事: 卢侠巍 陈小卫 蔡祥

特此公告。

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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