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3 证券简称:金刚玻璃 公告编号:2017-038
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年8月28日,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
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
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
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日期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
(三)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2006年2月15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
政府补助》。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中
的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之后颁布的相关
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
(四)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7年8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以上通知规定,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
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该变更对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
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
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
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事项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事项。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时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
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事项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