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募集资金存放专户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信技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科信技术拟变更募集资金存放专户事项进行了核查,
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349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
发行价格为8.7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5,1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455.00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于2016年11月16日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31090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管理情况
1、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 账号 用途
通信网络物理连接设备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 752368127500
技术改造项目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香洲支行 443066065011611030387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
44250100000700000508 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城支行
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中心区支行 79080155200003072 补充流动资金
2、2016年12月,公司及招商证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
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香洲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
侨城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中心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7年6月,因募投项目之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将结余利息划入
自有资金账户,并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中心区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
三、拟变更的募集资金存放专户
本次公司拟将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开立的募集
资金的存储银行变更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并注销原募集资金
账户。上述变更完毕后,公司将尽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
商证券共同就新设立的专户签订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四、招商证券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认为:
1、公司此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专项账户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将严格遵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
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规定。
综上,招商证券对科信技术本次变更募集资金存放专户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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