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76 证券简称:顺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7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8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
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7年8月
29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一、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概述
公司因筹划购买资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
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顺威股份”;证券代
码“002676”)已于2017年6月30日(星期五)开市起停牌,详见公司于2017年6
月30日披露的《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51)以及于2017年7月7
日披露的《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52)。
2017年7月13日,公司论证确认本次筹划的购买资产事项构成《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
司股票自2017年7月14日开市起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详见公司于2017年7
月14日披露的《重大事项停牌进展暨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53)以及于2017年7月21日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
编号:2017-056)。
2017年7月27日,由于停牌一个月期满尚无法按原计划时间复牌,经公司向
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7月28日开市起继续停牌,详见公司于
2017年7月28日披露的《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
2017-057)、2017年8月4日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7-058)、2017年8月11日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7-059)、2017年8月18日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7-060)以及于2017年8月25日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
编号:2017-065)。
二、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
公司本次资产重组标的方为境外公司,所属行业为工业制造业,主要领域:
新风系统;风机;医疗、工业通风;建筑排气系统、排烟系统。本次资产重组交
易对手为标的公司股东,为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不涉及与公司现有关联方之间
的交易。标的资产情况及相关情况尚需中介机构尽职调查、评估完成后确认。
2、交易具体情况
本次资产重组交易方式初步确定为本公司拟现金收购标的公司股权,具体方
案仍在进一步谈判、论证和完善中。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3、与现有或潜在交易对方的沟通、协商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因对标的方的尽职调查及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具体交
易方案暂无法确定。公司将积极与交易对方就本次重组方案进一步协商和沟通。
4、本次重组涉及的中介机构及工作进展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由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财务顾问。目前,中
介机构的各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当中。
5、本次交易涉及的有权部门事前审批情况
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就本次交易可能涉及的审批事项进论证分析。目前本次交
易尚需履行的有权部门事前审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
三、停牌期间工作进展及继续停牌原因
停牌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境外标
的公司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积极推进本次资产重组涉及的各项工作,公司聘请的
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已开展工作。同时,公司严格按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
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5个交易
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并对本次事项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
记和申报。
公司本次资产重组涉及标的公司为境外企业,尽管公司及相关各方已积极推
进该事项,但由于跨境重组的特殊性,交易涉及的相关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
关工作尚未完成,具体重组方案尚无法确定仍需要公司及相关各方进一步谈判、
论证和完善,无法在2017年8月29日前按照中国证监会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
组预案或者报告书。
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披露公平,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
公司停复牌业务》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8月29日(星期二)开市起继
续停牌。
四、继续停牌期间工作安排及风险提示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与相关各方将加快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各项工
作。同时,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
告。
公司承诺争取于2017年9月29日前按照中国证监会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
组预案或者报告书。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报告
书,但拟继续推进的,公司将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
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要求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议案,并于议案获得通过
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继续停牌。若继续停牌议案未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根据相关规定复牌。
若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
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未超过3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发
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之日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如公司
股票停牌时间累计超过3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发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之日至
少2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
资产重组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