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马电器: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7-08-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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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17-093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8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

下: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 变更原因

鉴于国家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进行了修订并予以印发,上述准则于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公司需按照

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2. 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3.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印发的《财政

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

[2006]3 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4.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后执行的会计政策是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

助》(财会[2017]15 号)。

5、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

会[2017]15 号)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

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公司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本

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该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

列示产生影响,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二、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8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计政

策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关于企业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

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

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

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

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于政府补助相关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

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相关文

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

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

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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