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 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17-097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8日召开的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定,于2017年9月13日下午2:30在公司位于北京
市的会议室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9月13日(星期三)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9月12日15:00—2017年9月13日15:00;其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13日上
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12日15:00至2017年9月13
日15:00。
5、股权登记日时间:2017年9月6日(星期三)。
6、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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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三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7年9月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大会,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子公司位于北京市的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太
阳宫中路16号冠捷大厦8层中融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各子议案需逐项表决);
2.1、发行规模;
2.2、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2.3、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2.4、债券期限和品种;
2.5、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2.6、募集资金的用途;
2.7、承销方式;
2.8、本次债券的转让;
2.9、偿债保障措施;
2.10、担保情况;
2.11、决议的有效期。
3.《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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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述议案已经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上审议通过,《第
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关于非公开发行债券公告》已于2017
年8月28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
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
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
可, 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
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7年9月7日、8日(9:00—11:30、14:00—17:00)。采用
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17年9月8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冠捷大厦8层中融金(北京)科
技有限公司,邮编 100000(信函请寄: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冠捷大厦8
层中融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周江海收,并请注明“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字样。)
四、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
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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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13日上午9:
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
作。
2、深市股东投票代码:“362668”; 投票简称为“奥马投票”。
3、在投票当日,“奥马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
审议的议案总数。
(二)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
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
同意见。
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议案序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号
总议案 100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1.00
2 《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
2.1 发行规模 2.01
2.2 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2.02
2.3 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2.03
2.4 债券期限和品种 2.04
2.5 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2.05
2.6 募集资金的用途 2.06
2.7 承销方式 2.07
2.8 本次债券的转让 2.08
2.9 偿债保障措施 2.09
2.10 担保情况 2.10
2.11 决议的有效期 2.11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
3 3.00
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②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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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
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
的表决意见为准。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
视为未参与投票。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
参与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
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
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
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
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
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
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
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9
月12日15:00至2017年9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
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三次有效投
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
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
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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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联系电话:(010)57993688
传真:(010)57993899(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冠捷大厦8层中融金(北京)科技有限
公司
联系人:周江海先生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
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
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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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股东参会登记表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7年 月 日,本人/本单位持有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拟参加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个人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法人 法人股东法定代
股东营业执照号 表人姓名
股东帐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邮箱
联系地址及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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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授权委托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奥马电器股
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见行使
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表决事项若无具体指示的,代理人可自行行使表决权,
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序号 议 案 名 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 《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1 发行规模
2.2 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2.3 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2.4 债券期限和品种
2.5 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2.6 募集资金的用途
2.7 承销方式
2.8 本次债券的转让
2.9 偿债保障措施
2.10 担保情况
2.11 决议的有效期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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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说明:
1、请在表决意见中“同意”、“反对”、“弃权”选择您同意的一栏打“√”;
2、同一议案中若出现两个“√”,视为无效投票,对某一议案不进行选择视为弃权;
3、若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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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姓名及签章:__________(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票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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