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50 证券简称:华鹏飞 公告编码:(2017)056号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徐传生先生、张其春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徐传生先生、张其春先生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计划减持股东的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有公司股 占公司总 持无限售条 持有高管锁
序号 股东名称 公司任职
份数量 股本比例 件股份数量 定股数量
董事、高级管理
1 徐传生 2,700,000 0.51% 675,000 2,025,000
人员
董事、高级管理
2 张其春 2,700,000 0.51% 675,000 2,025,000
人员
2、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3、减持股份来源:徐传生先生、张其春先生所减持股份来源均为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及之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
5、拟减持方式及数量:
单位:股
拟减持股份数量 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
序号 股东名称 拟减持方式
(不超过) 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1 徐传生 集中竞价交易 675,000 0.13%
2 张其春 集中竞价交易 675,000 0.13%
注:若减持计划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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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减持股份数和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6、拟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二、股东股份锁定承诺及履行情况
徐传生先生、张其春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承诺:在其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
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徐传生先生、张其春先生已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
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
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公司计划减持的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在减持期间
内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不确定性。
3、公司将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
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徐传生先生、张其春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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