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颖电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7-08-29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327 证券简称:中颖电子 公告编号:2017-050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8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执行财

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为了规范相关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1)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

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规定“与企业日常活

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

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该准则自2017年6月

12日起施行;(2)2016年12月3日,财政部发布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

会[2016]22号),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16年5月1日至本规定施行之间发生的交

易由于本规定而影响资产、负债等金额的,应按本规定调整。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

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

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后续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

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

3、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政府补助》中的规定执行;增值税相关会计处理按照财政部2016年12月3

证券代码:300327 证券简称:中颖电子 公告编号:2017-050

日发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执行。其他部分,仍按照

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

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7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会计政策变更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

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2号—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等有关规定,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要求,公司将

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有关且与收益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

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

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

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公司将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

行调整。对2017年半年报累计影响为调增“其他收益”6,280,000元,调减“营业

外收入”6,280,000元。本次修订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

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2、根据财政部发布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要求,

将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将自2016

年5月1日起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从“管

理费用”项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项目,2016年5月1日之前发生的税费不予

调整,比较数据不予调整。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已执行变更后的《增值税会计处

理规定》。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无重大影响。

三、 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

证券代码:300327 证券简称:中颖电子 公告编号:2017-050

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四、 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和颁布的会计准则,变更后的公

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

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 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

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 备查文件

1、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8 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中颖电子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