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荣达: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17-08-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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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02 证券简称:飞荣达 公告编号:2017-044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飞荣达”)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8 月 14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并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在深圳市南山区北环大道高发科技园飞荣达大厦三楼会议

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董事兼总经理邱焕文先生因公

务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马军先生代为出席并投票表决。会议由

董事长马飞先生主持,监事及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完成了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工作。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就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 2017 年 8 月 29 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披露。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了此报告,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独立董事、监事会

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披露。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

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披露。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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