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0 证券简称:中富通 公告编号:2017-045
中富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中富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根据财政部 2017 年 5 月 10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公司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
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
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2006 年 2 月 15 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
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
3 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
4、变更日期: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期 2017 年 6 月 12
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5、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
变更的议案》。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经营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
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该变更对公
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
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
〔2017〕15 号)的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符合相
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变更对公司损
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且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中富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