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60 证券简称:克来机电 公告编号:2017-032
上海克来机电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克来机电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基本情况
1、变更原因
2017 年 4 月 28 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3 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实施。
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5 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2017 年修订)》,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实施。
2、变更时间
公司需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时间开始执行前述两项会计准则。
3、变更审议程序
2017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
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 号)的要求,公司规范了持有待售的非流
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
会[2017]15 号)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有关且与收益有关
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
该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除上述事项外,其他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财务报表
项目及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
号)及《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
15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
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
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
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
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
[2017]13 号)及《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
会[2017]15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 上海克来机电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 上海克来机电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克来机电工程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