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ST 佳电 公告编号:2017-048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8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应出席
董事 9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实际现场出席董事 7 名,其余 2 名董事授权委托,
董事杜文朋先生、张胜根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会议,分别授权委托董事
艾立松先生、高全宏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张英健先生主持,会议
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高
管列席了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董事会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确认公司《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全
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17 年上半年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具体
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7 年半年度报
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2、审议通过关于《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7 年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3、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 2017 年度拟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
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关联交易的定价程序合
法、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
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预计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董事张英健先生、杜文朋先生、艾立松先生在控股股东哈尔滨电气集团
公司任职,高全宏先生、张胜根先生在股东北京建龙重工集团公司任职,属于关
联董事,均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其余 4 名董事审议表决此项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4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认真审查了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审计机构的资
质情况,同意聘请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财务
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