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35 证券简称:迪森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4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就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根据财政部 2017 年 5 月 10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公司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
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
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2006 年 2 月 15 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
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
3 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
4、变更日期: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期 2017 年 6 月 12
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5、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
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数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及净
利润的 50%,也未致定期报告的盈亏性质发生变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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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财务报表列报
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
15号)的要求,(1)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
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2)
对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为与日常活动有关的部分,从利润表“营业外
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判断为与日常活动无关的部分,
仍在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列报;(3)对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
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
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系统、合理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对于 2017年1月1日
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2、除上述事项外,其他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财
务报表项目及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数未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及净利润的50%,也未致定期报告的盈亏
性质发生变化。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公
司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
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事项。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进行的变更,
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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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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