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钛白:董事会关于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的说明

来源:深交所 2017-08-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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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 2017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符合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的说明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员

工持股计划”)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

点的指导意见》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旨在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

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提高公

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确保公司

长期、稳定发展,从而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

见》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建立和完善劳动

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

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实现公司、股东和

员工利益的一致性,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发展,从而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

的回报,制定本员工持股计划。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

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公司不存

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自担风险。综上,公司董事会

认为:《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符合《关于

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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